南宁学院关于对2019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相关材料的公示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9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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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字〔201920

南宁学院关于对2019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

相关材料的公示
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设本科专业2019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高教〔201947号)文件要求,经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,认定本校3个参评专业(质量管理工程专业、工艺美术专业、物联网工程专业)合格,现对自评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:20199月13-20199月20日。如有问题,请反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,联系人及电话:罗恒,0771—5815185,电子邮箱:gxgjc@126.com,地址: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1914室,邮编:530021。


附件:

1.南宁学院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质量管理工程专业)

2.南宁学院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工艺美术专业)

3.南宁学院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物联网工程专业)



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

20199月12




附件1:南宁学院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质量管理工程专业).pdf

附件3:南宁学院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工艺美术专业).pdf

附件3:南宁学院2019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物联网工程专业)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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